· 社会保障卡的办理
2009-7-11 17:48:15 阅读68 评论1 112009/07 July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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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1 17:51:58 阅读48 评论0 112009/07 July11
2009-7-16 12:06:12 阅读88 评论0 162009/07 July16
一、新增卡的办理
指参保人员在完成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后,办理新增社会保障卡的业务。
办事依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社会保障卡制作、发行、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或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劳动保障站进行参保登记,并提交电子相片或二代身份证同时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
2、工作人员将参保人员个人信息输机打印交参保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3、信息中心根据数据库信息进行制卡。
4、各社保经办机构到信息中心领取成品卡,并下发到单位或个人。
是否收费:职工医保参保对象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5元/张,居民医保参保对象首次制卡不缴纳工本费。
2009-7-16 12:03:29 阅读93 评论0 162009/07 July16
一、转移人员开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函》
(一)开具条件:
1、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武昌、汉阳、青山、洪山或东湖开发区城镇常住户口
2、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45周岁
3、现与武汉市参保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提供资料:
1、本市城区户口原件
2、劳动合同和单位申请转入报告
3、现武汉市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4、1998年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个人档案
二、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程序
2009-7-16 12:01:03 阅读104 评论0 162009/07 July16
参保登记
由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参保并缴费,个人不缴费。
“新工伤”和“老工伤”的区别
(1)在2005年6月30日(含)以前发生的工伤属“老工伤”,之后发生的属“新工伤”;
(2)“老工伤”的待遇由原单位(托管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工伤职工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或仍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伤待遇;
(3)“新工伤”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各项工伤待遇等由用人单位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的办事流程
(1)就医:工伤认定前就近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费用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现金垫付。工伤认定后职工凭《继续治疗申请表》到医院就医,费用由医院垫付;